凝心聚力谋发展砥砺前行开新篇新蔡

疫苗接种是构建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有效手段。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规范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疫苗接种通知要求,医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环境布局、功能设置、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快速建成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01

迅速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医院院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召开疫苗接种点建设工作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指派一名副院长统等协调推进疫苗接种点建设;建立《疫苗接种点管理制度》等工作流程,分解和细化工作任务;组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专家组,全力保障接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02

迅速行动,科学统筹布局

 我院对预检分诊、候种、登记、接种、留观、急救处置等区域进行合理设置;制定接种应急预案,对冷链设备、消毒隔离等设施统筹安排,做实做细预防接种前的准备工作。

候种区

登记区

接种区

留观室

03

迅速培训,提供安全保障

  为全面了解新冠病毒疫苗基本知识、预防接种操作、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严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等专业知识,我院对新冠疫苗接种及不良反应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而后又对接种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技能考核,保证全体人员合格持证上岗,确保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近日,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了验收评估,验收组通过查看房间布局、环境设施、医疗接种流程和医务人员配备情况,完全符合新冠疫苗种点的要求,接种点验收合格;自5月6日开始,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正式接种。温馨提示:18周岁以上新蔡县户籍人员均可来我院注射新冠疫苗!

新冠疫苗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9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牛皮癣、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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