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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刚刚结束,各地党委政府都在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的时候,各地连续发生医患冲突、甚至演变为医闹事情,这与十九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
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十九大召开后,持续发生的医患冲突和医闹事件。
事情一
10月21日,河南医院,该院的一名收费工作人员被病人好几个家属围攻,具体原因不详。发布的照片中有几名身材魁梧的男子和一个抱小孩的妇女,猛烈地围殴医院收费人员。
事件二
10月24日,一名叫韩汝忠的医院洁牙,当班是一个极年轻的女医生,她询问病史了解到患者血糖控制欠佳,不符合洁牙适应证,建议控制血糖后再来。由于患者不理解,于是医患双方在一来一去的沟通上,语句语调可能有些辛辣。结果,那名叫韩汝忠的患者突然暴起,挥手给了女医生重重一巴掌,导致女医生眼镜被打碎,耳朵被耳钉划破流血。连旁边的一名患者都看不下去,对他予以斥责。
后来,患者被带到了华侨路派出所,办案警察规劝其向被打女医生道歉,但是无论如何患者也不肯道歉。被警署留置期间警察又是上茶,又是违规让韩抽烟,一天后在警方的调解下,患者被迫向女医生心不甘心不情愿地道了歉。但是随后连夜微博发文怒喷那位女医生:祝福永远健康!永远单身!
事件三
10月29日上午11时,23岁产妇杨某因孕39周足月待产入住该院产科,并于当日下午17:06经顺产娩出一活男婴。10月30日,8时48分,新生儿因呻吟口唇发绀,30分钟后转入该院儿科治疗。医院同时请两家外院儿科主任对新生儿进行会诊。经长达31个小时的抢救和治疗,宣布该新生儿临床死亡。
此后,其家属约10医院要求解决该纠纷。医院建议其走司法程序解决,解剖尸体明确死亡原因,医院过错明显,暂拒绝将患儿尸体移出病房,医院承担责任并提出高额赔偿,而医院态度也很坚决:在患儿死因没有查清下,不愿不明不白赔偿。当地公安部门、政府副县长到现场展开调解工作,但始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医闹持续三天。该院医护不堪忍受医闹,愤而拉横幅呼吁“还儿科一片安宁!”
事件四
一名46岁的女患者因腹痛入住广医院。初诊阑尾炎,开腹却发现是胃穿孔。因患者出现甲亢危像,经抢救后最终死在手术台上。家属不肯走医疗鉴定程序,协商未果。患方于11月6日纠集数十人,袖内藏刀匿棍,医院急诊科,医院院办赶紧发出紧急通知:“现在,马上能组织的急诊科医生护士全部集结待命,医院发生空前没有的械斗,需要救援!”好在警方及时出动了数十名全副武装警力,将闹事分子带走进行下一步处置,才平息了一场血战恶斗。
事件一桩比一桩严重,对医闹事情的处置手段考验着各地党委是否真心践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精神!
我们再认真地默诵一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如果不学习法律,无法使基层的党委政府官员在处理医疗争议或者医闹事件中正确使用法律,更加不会守住法律的底线,反而常常成为医闹者猖獗行为的催化剂,扮演着助纣为虐的角色。如恩施的事情中,当地的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副县长都先后到现场,结果他们的无动于衷使医闹者更加胆大包天,无所畏惧。不学法何以尊法守法?
十九大报告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如今那些医闹者分别是在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医疗纠纷中,患方对医疗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不理解、不接受,这主要是因为患方医学知识的缺乏有关,医院有责任进行解释。但是,医院存在过失、过错、医疗事故,医院的解释不认可,应当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协商、解决,任何医闹事件都是超越法律的特权,必须得到惩处。
十九大报告指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中国历来有句老话叫做“官大一级压死人”,许多医疗纠纷最终的处理往往体现某一官员的领导意志,医院“赔款”了事,或者让医务人员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等。早些时候山东一起医闹事件的处理结果便淋漓尽致地体现了长官意志,好在最终有了刘家义书记才拨乱反正。各地的干部都要做刘书记式的领导,决不徇私枉法。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全民守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精神,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能阳奉阴违,只把落实“依法治国”放在口头上,应当身先士卒,带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教育医患双方共同遵守法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依法治国”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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