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如逆旅,思想是过客

艺术是超越哲学之上的。哲学非但不能解释艺术,而且不配解释艺术。——木心

期末考过试后,在剑桥仿佛春天的夏天里,我仰躺在晨露清凉的草坪上,看完了《德米安》。久仰黑塞的大名,满怀期待地翻开这本书,但德米安没能成功抓住我的心。太多的心理描写加上神秘主义,不是我喜欢的文学类型。神秘主义这等事,我一向尽量敬而远之,而靠神秘主义的内容推动情节,在我看来多少有偷懒之嫌。

曾经看朋友有这样的说法,所有很依赖‘他心念一动,决定如此如此’的剧情都是耍流氓。一个好的故事要有因有果,故事中的人物之所以按照某种方式行动,自有他行动的因由。若是单靠着偶然性推进,就等于是在说,作者江郎才尽了,为了让之后的情节实现,非得抛弃因果性不可。她举《偷影子的人》作例子:“每当故事需要转折的时候就写“他忽然感觉到这样做的必要”“直觉指引他一定要回去”这种蠢话,简直是对读者智商的侮辱。”

也想起之前哪位说过这个意思,伟大的悲剧都是必然的悲剧,单靠偶然性而成的悲剧不会伟大。如今能想起的例子如《安提戈涅》:国王有义务惩罚违背军法的人,并且按照国家法律不允许家属收尸;而妹妹也有义务按照自然法,为自己的家人安葬。于是有冲突,冲突而造成悲剧。固然故事中的每个行为是偶然的,这种伦理上的不调和以及其后果多少是必然的。或是一个人性格的缘故,引着他一步步走向深渊,看起来虽然每一步都是偶然,但其实不可避免,不是以这样的形式出现,也会以那样的形式出现。若是悲剧的关键情节是由一扇不透明的大转门构成,男主从右边进去的时候女主恰好从左边出来,那样只不过是肥皂剧罢了。

而在我看来,靠神秘的心理倾向推动情节,不比只靠偶然性高太多。毕竟神秘主义可以任由作者操纵,天机不可泄露,想如何就如何,不必遵循真实世界事物运作的规律。所以我看德米安的时候,心里总是暗暗发问:“为什么是这样呢?”得到的答案总是辛克莱的一个神秘的梦。这样的解释,在不懂也不想懂神秘主义的我看来,比不解释也强不了太多。

当然读者您可以用这样的话反驳我:黑塞受弗洛伊德到荣格的一脉影响,作品隐隐然暗含着心理分析和隐秘自我的天机,他借德米安想要探讨的是追寻自我的伟大主题,只是你没读懂而已。而我希望这样回答:他想要表达什么思想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这部作品想要表现多么伟大的思想,都不影响其情节设置不够有说服力、过分随意,作为文学、作为艺术,总是有所缺憾。这才是重点。一件艺术品不应该因为它依傍的思想而成为好的或者坏的;艺术的好坏在其本身之为艺术的价值。以其思想论证这是部好小说,是条行不通的道路。

这儿才说到这篇文章的重点。

木心这么说:“艺术是超越哲学之上的。哲学非但不能解释艺术,而且不配解释艺术。”那篇文章里他批评萨特,说萨特的《恶心》本质上是他思想的图解,而“一件艺术品如果性质上是作者思想的图解,即无可救药地失败了,不论作者的思想多么高明...而萨特笔下的人物,完全是他思想的图解员。”他顺便在文章里一起批评了艺术家如罗丹和肖斯塔科维奇,也连带乔伊斯和昆德拉,说这些位都不脱这桎梏。那篇读起来够极端,当时如当头一棒,不过反思之下,学哲学的人如我觉得相当有可取之处。

他说:“从历史现象看,宗教会死的,宗教音乐、宗教艺术长存。哲学会过时,不足道,甚至成为谬误,但文学作品会流传下去。”他说的现象不错。基督教到今天日渐式微,而亨德尔的弥赛亚无论放在什么环境下都是伟大的作品。希腊众神的崇拜早已过去,而她们的大理石雕像直到今天也是无价之宝。中国传统文化到今天最大的价值是什么?我们还需要那些思想和伦理上无微不至的条框吗?中国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在我看来几乎全在其美学价值。《史记》的史观或许以今天的标准不够先进,但以司马迁对汉语伟大的运用,中文还在一天,《史记》必然万古长青。

是什么让这些作品能够超脱思想而存续?我们今天喜欢亨德尔的音乐,或者崇拜古希腊的雕像,或者诵读中国的古文,不是因为我们信仰上帝、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或者宋明理学的行为准则,只是因为这些艺术是美的。我想起莱辛的论断:艺术的最高标准永远是美。

莱辛著、朱光潜译的那本《拉奥孔》,算是我在美学领域的启蒙书。后来不断重读,也听了种种其他说法,但我仍然奉之为圭臬。莱辛说:美是造型艺术的最高法律。之所以拉奥孔这座雕像的创造者拒绝让拉奥孔像诗里写的那样张开嘴呼号,是因为那种意象会造成激烈的扭曲,雕像会因此失去美。

他说,艺术家不描绘激情顶点的时刻,因为激情顶点的时刻会让人丧失掉想象力。艺术具有一种持续性,所以凡是让人想到只是稍纵即逝的东西就不应该在那一顷刻中表现出来。哀号的那一瞬间看多了,哀号一直不停止的假象会使得拉奥孔显示出一种脆弱和稚气和缺乏忍耐。换言之,艺术会不再耐看。

他说,无害的丑不能长久停留在可笑,有害的丑也不能长久停留在可怖,这两者会慢慢逐渐消失,嫌恶就会占据上风。而嫌恶的情感和其他情感不同,与艺术的虚拟性无关:若你嫌恶一种东西,无论它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你都会一样地嫌恶它。

莱辛的论断放到当今的世界,也有当头一棒之感。在这个后现代主义的世界中,我每每想起莱辛追溯古老的智慧。他说,让我们去看看古希腊雕像吧,看看为什么古希腊雕像可以过了这么久仍然被世人赞叹有加。若是他看现代世界的艺术,我不知道他会作何评价。

我不喜欢后现代艺术。前些日子看了贡培兹的《现代艺术年》,试图了解一些知识,了解之后依然不喜欢。且拿杜尚大名鼎鼎的《泉》作例子:那是他把一件小便池横置然后签上名字所制成的艺术品。我毫不了解现代艺术的时候把这件艺术品当成笑话,在获取了些许的了解之后,仍然认为这不是件好的艺术品。贡培兹对这件艺术品给出的解释大意是:把一件大工业生产的物品,通过横置解除其功用(如厕),通过签名使平常的物件变成独一无二的,借此传达出作者的某种观念。

姑且认为那观念是颇有价值的观念。可这观念会怎样影响我观赏这件艺术品的感觉呢?这样的观念会使得艺术品在我眼里立刻获得了一种美感吗?很明显不会,美感自成其是,不依赖思想和观念。获取的知识不会增加我对《泉》的喜爱;当它再次在博物馆里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感到荒谬。

聪明的读者或许会说:可杜尚根本不认同美作为判断艺术的标准啊!很明显,他创造这个作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反对这样的观念。他认为艺术应该不拘形式,何必受到美的拘束呢?那样您还用美的标准来要求他,是不是不大对?

没错,但我是以一个观察者的身份来给作品下判断,观察者自有观察者的标准。我之所以坚持我的标准,是因为这是经过时间检验的标准。时间永远是最靠谱的过滤器:这一阵子这种思潮这种流派兴起了,过些日子它又沉寂了,起起落落之间,能撑过成百年上千年的艺术作品,无论其流派,一定是伟大的。我之所以相信莱辛的论断,是因为他的论断背后站着时间。所有经过时间检验的艺术作品,都有足够的美感,以至于你不需要了解作者的思想和任何其他的知识,就可以被艺术本身所震撼。

而我的言外之意是:我不认为绝大多数当今奉为伟大的后现代主义作品能够经过时间的检验。更具体地说,我不认为一面纯色的画布、一面随意泼洒的颜料、一首没有一点声音的乐曲、和一件竖起来的便池,能够经过时间的检验。它们在试图表达某种观念,那些观念会随着时间被淡忘,直到再过两千年,那时的人如果还能看到这些作品的遗迹,或许会觉得那是个疯狂的时代。“他们要试图说些什么呢?谁还记得。可他们的作品真的太平庸、或者太缺乏美感了啊!”

还是前文说的:宗教来来去去,哲学起起落落,只有美长存。若是让艺术依赖观念的解读才能存在,它将不能久长。

我不仅认为绝大多数的后现代主义艺术不可以称作“伟大”,而且要以我对艺术界贫乏到近乎虚无的知识,来作狂妄的推断:以后现代艺术的倾向,艺术将走向浮躁。贝多芬一首伟大的作品需要花多少时间来写、多少时间来改、在那之前又要花多少时间来反复雕琢自己的作曲天才呢?而所谓后现代艺术的“杰作”,一首长达四分三十秒而没有一点音乐的曲子,又需要多久写出来呢?一位伟大的钢琴家要能在大舞台上演奏贝多芬,需要多少年的苦练和精进?而另一位只是在钢琴凳上坐四分三十秒,然后转头下台,并且把这样的内容称之为“艺术”的钢琴家,又需要些什么呢?同样的道理,米开朗琪罗画一幅壁画需要多久的练习,一个把颜料随意泼洒在墙上的画家,又需要多久的练习呢?

后现代艺术让成功变得太容易了。在以前,你如果想要通过艺术表达你的一个观念,你需要锤炼你的文字、锤炼你的绘画技巧和音乐理论,需要很多年苦功才有机会成功。而如今的风潮给你提供了捷径:你不需要长期的练习,不需要那些艰难的过程,你有一个观念,随随便便就可以弄出一件人们会称为“艺术”的作品。一旦美失去了她在艺术中本该有的尊崇地位,艺术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浮躁,会不可避免地以越来越省力、越来越花哨的方式表达观念。

我坚持认为,在几个世纪过去以后,观念更迭以后,人们会忘记今天被奉为圭臬的后现代艺术准则,会忘记今天被捧上天去的那些艺术作品。它们获得了一段年代的成功,但终将败在时间的面前。幸运也不幸的是,那时我将没机会看到我的判断被证实或证伪了;但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申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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